来说一个小故事:
A女,快35岁,离过婚,没有小孩,是个服装店的老板娘。
服装店风格走贵客路线,每件衣服都是她到日本韩国亲手采购回来。直接说每件衣服饰品都是独一无二,全店仅有一零一。
离婚后,她的生活除了服装店就是打牌消遣时间。
她也一直跟不同的已婚汉交往,她认为自己可以做到完全不在乎。
因为自己有条件挣钱,社交生活也自由。
她曾经交往过自己牌友的丈夫,因为太爱对方想尽法子争取对方离婚。
结果失败了,她从此学懂一个道理,不能争,也不要争。
不如装作什么都不知情,享受相聚的美好片刻。
于是,她聪明地沉默,保护自己的感受,尽量不让对方的太太知情。
不能在重要日子争宠,人前要保持低调,人后才撒娇像情人。
第三者,表面不在乎婚姻,心底里还是妒嫉得很。
她出国采购,男人只是派个司机去接送,永远不敢露脸。
她说对方很大男人主义,不曾开口说一句爱她。
但实际行动还是有,买名牌包和打牌的钱永远都是对方的小心意。
已经习惯当这段关系中的隐形人,永远没有主导权,永远是后备情人。
每次见面都要做好心理准备,享受当下,忍受分开的寂寞。
即使有冷落和小委屈,也将视为一种无奈的相处。
她问我,像她这样的女子是不是不值得别人疼爱?
我接受度高,即使再贪慕虚荣、花心、厚脸皮、小气等的女人还是值得被爱。
从心一致认为,世上只有心地不好的人才不值得被爱。
她不是坏心肠,只是太主动太懂得争取爱情。
她默默地承受,没有骚扰正室,没有争宠没有求名分。
把彼此关系收藏好,遵守第三者的游戏规则。
然而,她35岁了。假装不在乎的同时,也消耗很多能量说服自己。
或许某天她爱的精疲力尽,受不了寂寞和不甘心的困局,选择离开。
回到原点,有能力养活自己的人,无论情况去到多不堪,选择权依然掌握其中。
最后一行字,写之时亦同时送给自己,请牢记也请共勉之。
11 条评论:
最近我也是在听个朋友述说他的故事,有个条件超好的单身男人对她有意思,但是这朋友已婚,老公也对她不赖,他们结婚多年没孩子,生活就好象式单生,社交自由,就这样大家偷偷摸摸的走在一起了。。我劝她说纸是保不住火的,但是感觉这女的是爱上了他,彼此相爱。。唉。。。有点一脚踏两船一样,但是他向我细说的种种这男生条件给我也可能会有犹豫啦。。哈哈!!但是这也是看个人的定性咯!!唉~~现在的婚姻,感情就是这么的复杂。。。^_^
最后一行也不是第一次听你说起,
婚前也很是觉得。。应该是如此,
婚后确毅然坚信。。确实必须如此。
文中小三所做所言所思,恕我不敬却呸!
其中谁错谁对,机缘也好,续缘也罢,被伤害者最可怜。
Ran
在這個年代, 有能力養活自己的人很多, 雖然有權利選擇自己想要的生活, 可是多少人卻困在社會的言論里.
當初辭去高薪職位換上一份上班時間固定的悠閒職差, 身邊不少人都覺得很可惜, 可是只有自己知道那份快樂的感覺.
所以啊...我倒是常告誡自己, 嘴張人口, 生活自己過. 生活里的多或少, 是由我決定, 而不是其他人來決定.
一个有能力养活自己的人,还需要在乎所谓的小心意吗?(如果大心意,还可以考虑~ XD)
她的情况感觉有点像鹜蚌相争,渔人得利,无论那一方赢了,男人还是最后的胜利者~
既然会主动 + 懂得争取爱情。。。 为何要选择用在错的人身上?不先爱自己,不先珍惜自己,如何能让别人觉得自己值得爱?
也既然已选择了不去记得自己的选择权,就不要对自己是否值得被爱还有疑问~
人有时是很矛盾。。。知道是不对。。但是也很难去控制。。。
往往事情发生了才来后悔。。。
但是没去尝试却会带着遗憾。。。。这就是我们人内。。。‘矛盾’
我喜欢那句,只有心地不好的人不值得被爱,其他的我都觉得有值得被爱之处 =)
最后一句话,我们catch住了!我一直觉得女人还是有自己的经济能力好,这是真的=)
我也是赞同/欣赏你的话:
只有心地不好的人不值得被爱
有能力养活自己的人,无论情况去到多不堪,选择权依然掌握其中。
喜欢Ran 和比比的见解。
好好的一篇故事,获益良多 :)
看了無數人的例子,聼了無數人的故事,你這個故事我也曾經聼過類似的。男人的太太最無辜,有錢的男人真的很難專一對待一個女人,失婚的女人也最容易搭上有婦之夫。如果A女人經歷過第三者的破壞,我總不能理解爲什麽還要破壞別人。
不過這些東西男人和女人自己選擇,我們也沒能給什麽意見。
我比較想知道服裝店在哪~~~XDDDD (我來亂的!!!XDDD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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